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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开展和变革局青田县水利局农业乡村局关于乡村饮用水水费征收价格办理辅导定见

日期:2024-03-22 01:56:03 作者: 爱游戏电竞app

  乡村供水工程是乡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备,为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保证工程良性运转和发挥效益,让大众喝上“放心水”,进步乡村居民安全用水、有偿用水、节约用水认识,依据《浙江省乡村供水办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饮用水合格提标专项行动计划

  一、本辅导定见所适用目标为除温溪水厂、中部水厂和西部水厂及其管网延伸工程和县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以下简称“四大供水工程”)外的一切乡村饮用水工程,水费征收目标为乡村饮用水供水规模内的乡村居民日子用水和非日子用水。

  二、乡村饮用水工程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

  三、乡村饮用水价格依照“补偿本钱、公正担负、合理获益、节约用水”准则确认。水价本钱由制水本钱、输配本钱、期间费用等组成。依据我县实践,全县乡村饮用水实施政府辅导价,城镇(大街)所在地会集供水工程水价准则上每吨最低不能少于0.8元(含污水处理费),其它村级供水工程水价准则上每吨最低不能少于0.5元(不含污水处理费)。详细水价规范由当地依据实在的状况确认,非居民日子用水可按居民价格的1.5-2倍的收取。

  四、供水条件成熟后,乡村饮用水实施阶梯水价,详细阶梯用水量结合实践覆盖率进行,第一阶用水量覆盖率居民不低于90%,第二阶用水量覆盖率居民不低于95%,详细依据当地实践而定。

  五、属地城镇(大街)要全面加强辖区乡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及其运用办理,辅导各行政村参阅本辅导价,举行乡民会议或乡民代表会议确认本村水价,并在本行政村内进行公示。由属地城镇(大街)汇总辖区内各村水价于2019年11月底前报县发改部分和水利部分存案。

  六、各行政村确认专人担任收取水费,定时抄表,并向用水户发放交费告诉单。一切用水户有义务准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交纳时刻以交费告诉书规则时刻为准。用水户未准时交纳水费的,乡村供水单位能够向欠费用户送达《催款告诉》,用户收到《催款告诉》后15日内仍未交纳水费的,乡村供水单位能够中止供水。中止供水前,乡村供水单位理应当书面奉告用户。被中止供水的用户交清拖欠的水费后,乡村供水单位理应当及时康复供水。

  七、各行政村建立健全水费财政办理制度,实施专款专用,定时对水价、水量、水费、工程维护费用等出入状况做公示,承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属地城镇(大街)加强财政监管,保证所收取水费专款专用于各乡村饮用水工程运转电费和供水站以下的供水总管网、村内支管网、消防栓及入户水表等设备的修理管护。

  八、“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特别群体能请求减免水费,详细规范为3吨/每户·每月,减免目标规模由各村委会团体研讨,报属地城镇(大街)确认并存案。减免目标也必定得装置水表,并和其它用水户同步发布用水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