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扬州市公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11批

日期:2023-11-13 23:09:59 作者: 爱游戏电竞app

  案例一 江都区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设施排放、处置、贮存大气污染物案

  2023年6月27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挤出机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车间大门未密闭,挤出废气在车间内逸散。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法应予以处罚。

  针对该单位上述行为,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9日进行立案(扬环案立〔 2023 〕4221号),目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该案例是江都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夜查行动检查发现的,通过落实环保夜查,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充分的发挥铁军精神,切实做到夜查不止步、治污全覆盖、整改零延迟。

  2023年6月14日,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个人建材经营点开展执法检查。该经营点位于樊川镇三周村原三周砖瓦厂附近,现场北侧空地堆放有大量固化土,部分使用防水布遮挡但依旧有大量在外,面积大约700平方米,同时南侧场地上有30平方的工程砂土,同样未进行遮挡露天堆放。针对该单位上述行为,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做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单位露天堆放易扬尘物料,未采取遮挡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本案个体经营者生态环境意识缺失、扬尘防治措施缺位,严重影响了乡镇的形象,破坏了生态环境。本案的查处,对各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2023年6月15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个人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该作坊主要是做房车办公桌制造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一套排风枪、两套喷枪,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木头)-底漆-刮腻子-打磨-喷漆-自然晾干-包装成品。检查时该作坊打磨及刮腻子工段在生产,喷漆工段未生产,喷漆工段配套有一套排风机,但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已拍照摄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非常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查封、扣押。”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单位生产车间配电闸予以查封,目前该单位生产设备已自行全部拆除,该单位负责人承诺将完善手续后依法依规生产。

  本案是对“散乱污”进行查封的案例。“散乱污”属于环境职能部门在处理信访时常要面对的问题。对“散乱污”依法依规进行查封,既展示了环保职能部门的力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环境问题和隐患;又体现了环保职能部门的温度,不是使用巨额罚款,而是采用查封的方法,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企业及个人经营单位也必须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环保主题责任意识,完善手续并配套相关污防设施,依法依规生产,共同提高环境质量。

  2023年6月15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于6月7日将自动监测设备的部分部件拆下来送到厂家维修,自动监测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于6月27日完成维修恢复运行,6月7日至6月15日故障期间未开展手工监测,6月16日至6月26日开展了自行监测。

  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停运或故障期间,排放单位或其委托的运维单位理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做监测,第三十条规定,故障停运期间未开展手工监测视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针对该单位上述行为,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8日进行立案(扬环案立〔 2023 〕4215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案例是通过自动监控数据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自动监控设施对企业排污行为实现全天候、全时段监管,实时掌握企业排污的动态信息,可在第一时间发现企业污染源数据异常,限时查,促整改,有效遏制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对打消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具有积极意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意味着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属于原本的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受气候等因素影响,每年的第三季度都是我国VOCs污染治理的重点时间段,一起看今年第三季度有哪些事关VOCs防治的重磅政策标准吧。2023年第三季度VOCs有关政策汇总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仍是VOCs治理的两大主流方案。纵观各地政策,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决战60天冲刺保全年”专项行动,即日起至年底,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打击工业公司夜间偷排偷放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行动,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企业夜间偷排偷放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典型案例110月27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夜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制作车间内配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实施了经过仔细修改自动监测设施参数,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立即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进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是做手机壳喷漆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喷涂线条,已配套“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但现场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总VOCs的排放浓

  2023年,西宁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截止2023年9月,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项目)2296家次,行政处罚43起,罚款443.4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件。为推进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学习,以案释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生态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拟将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黑匣子”环保智慧监管系统等精准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应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现有及新建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管理。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食品加工单位和

  案情简介:2023年7月1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分厂一段除尘器排气口存在冒红烟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该排放口进行监测,2023年7月1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排放口颗粒物大于50mg/m3,超过《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

  近日,某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某木业有限公司做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公司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喷漆废气吸收塔风机未运行。因此,属地生态环境局认定这家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偷排大气污染物。最终,属地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然而,这家

  江苏《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4日~8月18日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外网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87家单位的意见。截至2023年9月10日,共收到87家单位的意见,18家单位无意见,其中15家单位经书面确认无意见,3家单位经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确认无意见。69家单位共反馈261

  为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领域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造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制造业分预案(2023年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其中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项目补贴资金合计4800.75万元。2023年第六、七和八批共1964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合计5585.1万元。2022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合计7333.001万元。2023年上海市建筑节

  扬州市公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十九批:案例一:邗江区某塑胶电子公司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案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7日,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邗江高新区检查时,发现扬州市某塑胶电子公司从事塑胶件生产加工,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聚乙烯、聚丙烯、尼龙、聚苯乙烯等,检查时注塑工艺正在生产,生产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稳

  扬州生态环境发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十八批,详情如下:案例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8日,根据市大气办《关于强化10月18日市区污染过程精准应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对开发区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主要从事除尘环保及冶金设备的制

  大气领域典型案例一、天津某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市生态环境局对天津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拼板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4排放。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轻微免罚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省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不予行政处罚条件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察觉缺陷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有力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案件一【案情简

  宿迁生态环境发布大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屡次不改类):案例一: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回顾2022年4月20日,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2车间有5台注塑机正在生产

  近期,温岭生态环境发布现对温岭市内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核定。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致VOCs排放企业的告知书根据台州市生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该项目共4标段,预算226.36万元。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楼顶C区新采购安装一套以“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法(CO)”为处理工艺的废气处理设施,用于处理高浓度废气。标段/包名称: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230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招标编号:M500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新建RTO废气处理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为5247.5万元。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新建RTO废气处理设施项目,为解决塑料厂废气处理单元不凝气未收集及低压装置己烷罐区处理装置排放不达标等问题,拆除催化氧化站﹐新建1套规模为

  2023年6-7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长沙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长沙市落实砖瓦行业产业政策不力,轮窑等落后产能应淘汰未淘汰,规划区内砖瓦企业应退未退,制砖企业存在批小建大、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属地党委、政府责任落实不

  无锡生态环境发布锡山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案:基本案情锡山某车业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但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呈糊状、过滤棉已歪斜,无法起到吸附作用。处理结果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天气炎热,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引发的臭氧超标呈现多发态势,黄江生态环境分局在持续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家家具公司存在擅自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该家具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至收集桶,桶内及周边粉尘经人工清扫收集后转移处理。执法人员现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场高浓度VOCs臭气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施-4000m3/h蓄热燃烧装置(RTO)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场高浓度VOCs臭气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施-4000m3/h蓄热燃烧装置(RTO)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上海石化芳烃部VOCs处理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1套采购招标,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石化芳烃部VOCs处理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1套(WZ2023-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0月12日夜间,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开展VOCs走航监测时发现,横沥镇田头村某路段出现异常峰值,执法人员随即对周边企业展开排查。执法人员在田头村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的两套废气处理设施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其排放口下风向能闻到明显异味。检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超过58

  沙田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近日查处了一家生产时“忘记”开启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五金加工厂。案件情况执法人员日前在沙田镇穗隆南路附近一五金制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是做五金制品加工,已通过环保审批,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未办理生态环境保护